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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沚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
设立公开举报信箱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25 11:28信息来源:湾沚区人大浏览量: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实施方案,自2021年4月25日起至5月10日止,设立公开举报信箱,接受社会公众对相关违法行为的举报。

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接受举报信箱:wzqrdsjw@163.com;

二、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执法检查接受举报信箱:1085806669@qq.com;

三、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接受举报信箱:1316762901@qq.com。




芜湖市湾沚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