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7日芜湖市湾沚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金保为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六郎人民法庭庭长;
徐忠为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徐旭征为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免去:
李金保的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徐忠的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六郎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徐旭征的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陶辛人民法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