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5日芜湖市湾沚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传海为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李金保为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芮庆云为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徐忠为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六郎人民法庭庭长;
徐旭征为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陶辛人民法庭庭长;
强云为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张传海的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徐忠的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六郎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徐旭征的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陶辛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强云的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