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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湾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刘建军辞去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3-12-28 16:30信息来源:湾沚区人大责任编辑:魏东浏览量:

(2023年12月27日芜湖市湾沚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3年12月27日,芜湖市湾沚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建军辞去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

鉴于刘建军工作变动,根据本人的辞职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决定接受刘建军辞去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报芜湖市湾沚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