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9日芜湖市湾沚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2021年10月9日,芜湖市湾沚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徐丽玲辞去芜湖市湾沚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鉴于徐丽玲到龄退休,根据本人的辞职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决定:接受徐丽玲的辞职请求。其中,其辞去芜湖市湾沚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职务,报芜湖市湾沚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