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8日芜湖市湾沚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芜湖市湾沚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潘昌彪受区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芜湖市湾沚区2020年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区审计局局长王少明受区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芜湖市湾沚区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芜湖市湾沚区2020年区本级财政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决定批准《2020年区本级财政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