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8日芜湖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2020年7月28日,芜湖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吴石生辞去芜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
鉴于吴石生工作另有安排,根据本人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决定接受吴石生辞去芜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报芜湖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