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8日芜湖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芜湖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潘昌彪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芜湖县2019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县审计局局长王少明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芜湖县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芜湖县2019年县本级财政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决定批准《2019年县本级财政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