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5日芜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芜湖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15日审议决定:李国柱副县长为芜湖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报芜湖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