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5日芜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芜湖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15日,听取和审议了韦秀芳辞去芜湖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决定:接受韦秀芳辞去芜湖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