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5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文玲,副主任汪铸、袁晓武、潘昌彪出席会议。
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21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等名单(草案)、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办法(草案),审议通过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设立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和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区第十八届人大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确认区第十八届人大当选代表潘登、丁锐的代表资格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审议了有关辞职事项,决定:接受茆大春辞去社会建设委副主任委员、梁居平辞去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贾玲辞去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庄永祥辞去社会建设委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徐垒辞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检察长的辞职,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接受华中刚辞去区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接受吴小文、庄永祥辞去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会议决定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潘登代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会上,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徐江宝,区法院院长王昌敏,区检察院、区监委负责同志,各镇人大主席、新芜经开区代表联络组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魏东)